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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孝子”

黄山云隐录 天涯逢缘 2999 2024-12-20 02:37

  然而,就在这个问题刚刚得到妥善解决之际,王莽的母亲,功显君,却突然离世。

  如果按照孝道的规矩,王莽应当尽其人子之礼,为生他养他的母亲穿上五服之中最为沉重的丧服——斩衰。

  这斩衰上衣下裳,皆用最粗糙的麻布精心缝制。

  而在缝制的过程中,侧面故意不加包边,让那毛边肆意显露,以此来象征孝子内心的悲痛已经到了无暇顾及形貌的地步。

  这便是所谓的“斩”。

  更为讲究的是,还需取一块六寸长、四寸宽的麻布,将其连缀在外襟的正中心位置。

  这便是“衰”。

  “衰”有着双重寓意。

  一来表示孝子因伤心欲绝,心仿佛都已经碎了,只能用这麻布来包裹那颗破碎的心。

  二来则是在痛哭流涕之时,这麻布又可充当手帕之用,以此来慰藉自己,劝慰自己要节哀顺变。

  斩衰的服丧期限最长,足足有三年之久。

  在这漫长的三年里,不仅要谢绝一切应酬事务,

  更要主动解除官职,全心全意地在家守丧。

  居家守丧期间,不可剃头刮脸,更不可行房事,任何礼乐活动都需一概回避。

  若王莽不能照此办理,那便意味着他“意不在哀”,反而成了那贪图权势、迷恋官位的不肖之人。

  这对于身份尊贵至极、已然是摄皇帝的王莽,

  以及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大臣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棘手至极、难以抉择的麻烦。

  在儒家传统中,服制是丧礼的核心组成部分。

  儒家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博爱,而是根据亲疏关系有不同的爱。

  一个人如果声称对父母和陌生人的爱是完全相同的,那这种爱必然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虚伪的,甚至被视为“禽兽”。

  正常人会更倾向于爱护与自己亲缘关系更近的人。

  因此,服制的差异正是基于人性的自然流露。

  关系越近,爱意越浓,哀伤也就越深重,在服制上自然也会有所体现。

  父母离世被视为人生中最悲痛的事件之一。

  孝子在此情况下应穿着最重的丧服以表达哀思。

  王莽尽管心中悲痛,但他并未完全集中在表达哀痛上。

  相反地是更忙于命令群臣讨论他服丧的具体服制问题。

  王莽让群臣讨论的原因就在于,他之前已经将新都侯的爵位转让给了长孙王宗。

  这一举动在宗法上意味着他不再将自己视为王曼的儿子。

  因此,在为母亲服丧的问题上,他无法像普通人那样简单地遵循传统礼仪。

  所以,王莽需要通过讨论和确定服制来重新定义自己与王氏家族的关系。

  他必须明确自己作为摄皇帝在宗法上与汉家以及王氏家族之间的具体关系。

  这是一个周公未曾遇到过的问题,因为周公本身就是周王室的成员,而王莽则是以外戚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

  几年前,王莽曾因坚守“为人后”的伦理大义,对汉平帝的母家卫氏家族进行了严厉的清洗。

  新城侯金钦只因轻率地发表了几句与“为人后”之义相悖的言论,便被王莽斥为“乱国、不孝、大不敬”,最终走上了自杀的绝路。

  如今,相同的伦理困境却降临到了王莽自己的头上。

  一方面,他内心深处渴望着承继汉室,因为这意味着他将更接近真正的皇帝宝座。

  但另一方面,若他真的成为汉室之后,按照“为人后”的严格定义,就必须放弃为自己母亲服孝子之丧的权利。

  然而,王莽早年的声名正是建立在孝敬母嫂的基础之上。

  一旦处理不慎,多年来精心塑造的孝敬形象将可能毁于一旦,名誉也将随之扫地。

  这让王莽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既想保住自己的孝敬之名,又不愿放弃奉祀之礼仪所带来的尊荣。

  他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

  是坚守自己的道德立场,还是为了权力而妥协?

  更何况,他凭什么能够算作刘姓的“为人后”呢?

  又有何依据来支撑这一身份的转变?

  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王莽本人,也在朝廷上下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王莽需要找到一个合理且能够被众人接受的理由来支持他的决定,否则他将难以摆脱这一伦理困境的束缚。

  就在这个时候,刘歆毅然站了出来。

  他身为博学多才的儒者,对于礼仪典章有着深入的了解。

  在众多博士儒生的围绕下,详细阐述了王莽服丧之礼的合理性,力图证明王莽确实有资格继承汉室的大统。

  他首先指出,王莽是按照太皇太后的诏令来居摄的,而太皇太后作为汉室的“天下母”,自然有资格指定王莽“奉汉大宗之后”。

  这一点在宗法上至关重要,它构成了王莽继承汉室资格的基石。

  尽管王莽是王政君的侄子,但在宗法上,需“奉共养太皇太后”。

  这就为他与汉室之间搭建起了一座勉强说得过去的宗法桥梁。

  接着,刘歆引经据典,根据《仪礼》的规定,详细解释了不同情况下的服丧之礼。

  他提到,父亲去世时,孝子需服最重的“斩衰”。

  若父在而母亲去世,则应服次一等的“齐衰”一年。

  倘若父亲已先去世,母亲又离世,那么服“齐衰”的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年。

  此外,还举例说明了在复杂的家庭关系中,如嫡子与庶子之间,服丧之礼的具体应用。

  特别是当庶子的生母去世时,由于庶子在宗法上的母亲是正妻,因此他只能为生母服亲戚中最轻的“缌麻”。

  为了进一步说明“缌麻”的轻重程度,刘歆还进行了生动的比较。

  他指出,“缌麻”之轻,就如同一个人为外孙或外甥服丧时所穿的丧服一样。

  而比“缌麻”更轻一等的,便只剩下为去世的朋友所服的“麻”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歆开始探讨王莽为其母亲服丧的具体问题。

  他认为,如果王莽只是一名普通的士大夫,那么为母亲服三年“齐衰”自然是毫无疑问的。

  但问题在于,王莽已经奉了汉室的大宗,身份非同一般。

  因此,王莽不能顾及“私亲”为生母服重丧,而应该遵循更高的礼仪标准。

  由于王莽的母亲是级别等同于列侯的封君“功显君”。

  所以应当按照《周礼》中天子为诸侯服丧的礼仪来操作,即服非常之轻的“缌缞”。

  与此同时,前不久继承新都侯爵位的王宗,则需要作为宗子为其曾祖母服丧三年。

  通过这样的阐述,刘歆成功地为王莽的服丧之礼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他的这一番言论不仅体现了王莽为了公义而不顾私亲的高尚道德情操,

  也彰显了王莽作为未来君主的典范与楷模形象。

  这种为了大局而牺牲个人情感的行为,本就是王莽一路行来的基本操作,

  这次王莽又为后世那些为公事而不顾家庭的“榜样”“楷模”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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